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5日裁定受理鲍忠志申请苏州颐合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,并指定泰州市信律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。苏州颐合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3月20日前,向苏州颐合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(通讯地址: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南路90号明珠大厦北入口526室;联系人:于洋【联系电话19025196020】;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://pccz.court.gov.cn)申报债权,书面说明债权数额、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,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,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,不再对你(或你单位)补充分配,为审查和确定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,由你(或你单位)承担。未申报债权